乐理小常识——音阶与和声的对应关系
和声是多声部音乐的音高组织形态,是音乐的基本表现手段之一。就作曲理论的一 般观念而论,和声是与对位(即通常所说的”复调” )相对应的技术范畴。在十九世纪末以前一百多年的音乐实践中,和声一直被看成是对位的基础。
和声具有色彩功能与结构功能两种基本属性。色彩功能即和声的音响作用。在音乐中,和声凭借这种功能,或独立地或同其他因素协同地参与音乐表现。结构功能是指和声对音乐形式构成方面的意义。
大小调和声
大小调和声,是建立在自然大调与和声小调基础之上的一种和声体系。大小调音阶各音之间的关系,决定着这个体系基本语汇的构成以及应用的逻辑。大小调和声使用的和弦,是按三度叠置的原则结合起来的。这个原则已被音乐物理学证明与泛音列棗反映发声物体振动规律的音高系列有直接联系。作为一种历史风格,大小调和声曾盛行于欧洲巴罗克至浪漫主义阶段的音乐实践,是为巴赫、莫扎特、贝多芬、瓦格纳等音乐家共同运用并为之不断创新发展的和声体系。到了十九世纪和声又分自然音体系与半音体系。这既是同一体系不同历史阶段风格特征的表现,也是和声学由浅入深两个阶段的标志。瓦格纳之后,大小调和声在音乐中的统治地位,虽然因为德彪西为代表的和声革新浪潮的冲击而让位于其他的写作风格,但作为一种高度成熟的体系、一种客观存在于大部分己有音乐文献之中的创作原则,它仍然在相当广泛的领域中继续发挥作用。-般的音乐教育都把它作为基础课程之一 ,对于作曲家、指挥家和音乐学家的培养,这更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阶段;为数不少的一 批作曲家,仍然部分地、甚至全部地采用大小调和声技法进行创作。
流行音乐是指二十世纪初,由西方古典音乐演变过来的一种新鲜的音乐形式,起源于美国的Blues(布鲁斯音乐)、Jazz(爵士乐)以及后来的欧美流行歌曲都可以包括在“流行音乐”的范畴之内,随着西方音乐的发展,流行音乐的出现,一些JAZZ音乐家的需要,曾经的旋法调被频繁的使用在JAZZ乐当中,而且在应用传统音阶的同时,JAZZ乐大师们也在音阶的形式和结构上进行了很多的独创,这些传统的音阶与现代独创的音阶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套全新的音乐体系。
世界上任何一种音乐风格都不可能脱离音阶以及以音阶为基础衍生而来的和弦,所以想学习好任何一种风格的音乐,必须要从根基上研究这类音乐所常用的音阶以及这些音阶中最能代表这类音乐风格的特性音程。我的这篇论文选择了这种和声极其复杂多变、音阶调式应用范围非常之广的 Jazz/Fusion类音乐来论述音阶与和声的对应关系。Jazz/Fusion类音乐中使用的音阶不只局限于我们常见的五声音阶与七声音阶,还经常出现比如由六个音符组成的whole tone(全音音阶)和由九个音符组成的Alt(变化)音阶等等多达几十种音阶,所以对Jazz/Fusion类音乐进行音阶与和声的分析与论述是非常适合而具有学术性的。以上就是关于乐理小常识——音阶与和声的对应关系的相关分享。